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含医改办)是学院院长直接领导下的经济业务办事机构,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学院的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负责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和云南省煤矿干部学校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192职业鉴定所和工会经费会计核算业务与管理工作。学院计划财务处现有处长1人、学院会计1人、学院出纳1人、会计实务管理兼干校会计1人、干校出纳(含协助学院出纳工作)1人。主要职责范围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要认真遵守《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财经纪律;
2.负责学院、干校、192职业鉴定所、工会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
3.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互助医疗保险的缴费、报销、拨领、记帐、报表等业务工作;
4.负责职工住房工积金的交存、退支、记帐、报表等业务工作;
5.负责学院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的记录和核对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总账的核算,监督学院的财产、物资、物品的实物保管及使用管理情况;
7.负责学院财务计划、预算的编制及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并按预算、进度和定额标准进行控制;
8.负责按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月、按季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组织好年终决算编制报审工作;
9.负责学院收费许可证、产权登记证、会计证等有关证件的年检报审工作;
10.负责学院近期会计档案的保管、清理及造册登记工作;负责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向学院档案室移交会计档案;
11.负责学院实体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督及有关费用的清缴工作;
12.负责学院各类人员工资待遇的发放;
13.负责学院基建账户管理及贷款付息的报批工作;
14.协助人事处做好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办理;
15.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